第A06版:热线

  □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刘昊鹏 叶小孚

  本报讯 “我以后不会再找她们了,一定妥善和简红(化名)处理这件事。”12月12日下午,松阳人何强(化名)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松阳县人民法院法警带走时说道。

  简红与何强于去年10月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今年9月2日,何强与简红为离婚发生拉扯,简红受伤。当日,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向何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何强实施暴力的行为进行书面告诫。9月17日,简红向松阳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简红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因而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何强对申请人简红实施家庭暴力;其次,禁止被申请人何强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简红及其相关近亲属。

  此后,简红的生活渐渐恢复平静。然而好景不长,12月7日,何强来到简红母亲的店里寻找妻子,在交涉过程中,两人再度发生争吵,这一次何强还砸起了东西,不慎导致简红的额头受伤。12月11日晚,何强又一次来到简红母亲的店里,不仅在门口摔砸店内物件,还肆意谩骂简红的母亲。简红立即报了警,何强于当日被传唤至派出所,并于次日被移交至松阳法院。

  最终,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何强采取了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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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16695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