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本报讯 近日,网友“ajun421”在网上发帖“诉苦”,称他前一天换煤气时,燃气公司经营点以煤气罐过期多年为由向他收取了50元,否则不能换购。“这瓶子明明是今年9月22日我来这儿换购时换回去的,怎么这么快就过期了?”“ajun421”不满地说。
据了解,该网友投诉的经营点为丽水市通海燃气有限公司解放街门市部,经联系,一位姓姚的负责人向记者道出了原因。姚先生表示,出于安全考虑,煤气罐确有使用期限,“9月22日他来换购的时候,这煤气罐还没过期,但12月1日来换的时候确实过期了。”
姚先生告诉记者,该网友来换购时带的是5公斤的煤气罐,但自去年12月1日起,全市的燃气公司统一推出了12公斤的煤气罐,5公斤的瓶子将渐渐从市面上淘汰,接下来燃气公司各门市部也将逐渐不再购进5公斤的煤气罐。
“50元是5公斤小瓶换成12公斤大瓶的费用,我向他解释过的。”姚先生说,燃气公司曾主动与该网友联系,表示可以将5公斤的煤气罐换购给他,但目前该网友尚未前来门市部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