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剑 通讯员 祝钱伟
本报讯 近日,丽水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服务中心接到了一位先生的来电。来电人称自己在碧湖高速公路收费站下来时,被交警拦住检查,因后座的两位乘客未系安全带而被罚款了。
“我来自山东,到丽水办事,为什么后座乘客没系安全带都要被罚款?真的不理解。”来电人感觉有点“冤”。
记者从12345政务服务中心得知此事后,随即向丽水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叶剑冰咨询了相关情况。他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也就是说,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驾驶员和所有乘坐人员都必须系安全带。
民警告诉记者,自11月11日起,浙江全境高速公路从严处罚后排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高速交警在全省高速公路各出入口、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严查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如果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如果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