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邹成
丽水交警曝光台2.0版上线后,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不断深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只要违了法就可能“登榜亮相”。但笔者仔细观察,交通违法现象还是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比如处州晚报曾报道,一名女子把共享单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面对交警的劝导竟当场“撒泼”,甚至影响了交通。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殊荣的过程中,丽水人民齐心协力为之努力,共同守护,但“煞风景”的瞬间仍不时出现,给“山水画”抹上了黑点。为何如此力度还是震慑不了“小鬼”?笔者认为:一方面是主观原因作祟,如担心上班迟到,闯个红灯;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觉得是个人行为,与大众无关。另一方面是执法过于单一化,如缺乏实际警示教育,难以让违规者从内心发生变化,群众的参与度不够,导致交警在制止不文明行为上耗费过多资源,有时还易引发矛盾。
如何让我们的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更亮,光芒照射得更远、更久?笔者认为,需要我们在内心深处抓住本质,在精神上接受一次“大洗礼”;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参与制止不文明行为,有效防止“破窗效应”;也需要执法部门在物质处罚的同时增加精神、行动上的处罚力度,真正实现灵魂深处的改变,如通过媒体公开检讨、开展义务劳动等。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锚定目标,动员大家一起书写遵章守纪的时代答卷,肯定能让不文明行为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