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晚,松阳男子叶某在朋友家吃晚饭,期间喝了约一两白酒。当晚9点后,叶某觉得自己状态不错,便抱着侥幸心理骑上摩托车准备回家,途经古市镇松州路江滨花苑门口路段时,被交警拦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叶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3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根据新发布的《纪要》,呼气超过80mg/100ml(即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80mg/100ml)一律刑事立案并刑拘(需紧急就医除外)。而在过去,血液酒精检测达80mg/100ml才会立案刑拘。叶某成为醉驾新规出台后,呼气测试达到醉驾标准被丽水警方刑事拘留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