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吕恺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日前,丽水市教育局等10部门发布了《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中确定了建设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学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30%以上。
为此,《实施意见》针对学校工作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是加强视力健康教育管理,强化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开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展预防近视专业辅导。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1-2次视力监测制度,形成准确的、覆盖各年龄段的全市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和近视本底信息,并建立视觉健康电子档案。
二是加强视力健康环境建设,严格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以及床铺、卫生洁具、教学器材等配备标准,严格规范儿童青少年的教材、教辅、考试试卷、作业本等的字体、纸张,使之有利于保护视力。
三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其中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落实推迟上学时间,开展小学放学后托管,保证学生的课间休息时间。
四是加强体育艺术活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求,强化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打造学校体育艺术活动“一校一品”。巩固“绿谷之春”“绿谷之秋”“绿谷之光”“五大联赛”“一会一操”品牌创建成果,引导儿童青少年在健身健体、审美鉴赏、创新实践中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五是规范电子产品使用。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六是壮大视力保健队伍。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等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采取培训、引进和学校卫生工作托管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实现全市各幼儿园、中小学每校配备专兼职视觉健康校医或视觉健康保健教师1人,15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2人。
七是倡导科学保育保教。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八是营造视觉健康氛围。学校积极依靠专业的医护力量,结合“全国爱眼日”,在学校层面做好相关的预防近视教育宣传工作。每学期召开视力健康专题学生家长会,邀请眼科专家辅导,引导家长与学校共同做好近视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