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子靖 通讯员 朱春东 吴必平
本报讯 8月13日,G4012溧宁高速往丽水方向上,一辆浙H牌照的小轿车速度达到了162KM/H,早已超过限速的50%,被高速交警丽水支队四大队交警当场查获。高速交警将轿车引领到松阳服务区,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要求驾驶员占某15日内前来处理。
当天14点30分左右,占某带着自己的父亲来处理这起超速。他否认超速时是自己在驾驶车辆,而是占某父亲开的车,两人是在松阳服务区进口处交换了位置,占某的父亲也承认了。
四大队交警查看了当时查获现场的数码鹰和高速公路沿线的卡口数据,以及其他技术手段,最终发现当时车上只有占某和另一位女性,而驾驶员就是占某本人,占某的父亲当时根本没在车上。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占某无从抵赖。据占某交代,当天自己和女朋友驾车从衢州前往丽水。超速被高速交警拦下后,考虑到之后2年不能开车出行非常麻烦,就动了歪脑筋,让自己的老爸来“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