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莲都 林华斌
近日,丽水市民“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结果出炉。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文明现象有所反弹。市民们对当前一些不文明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和谴责,呼吁地方政府能够出台《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依法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017年11月17日,丽水捧回沉甸甸的“全国文明城市”牌匾。回顾“创建”过程所遭遇的酸甜苦辣,大家应该还历历在目,这块国字号的“金字招牌”着实来之不易。面对已获得的荣誉,我们应该多一份警惕之心,少一份心浮气躁的骄傲自满,更要保持住一颗永远不褪色的“初心”。
本次开展的全市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调查,证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还存在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而且对周边人影响很大。“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无异于一面镜子,让每位市民都来照一照自己,看一看自身的“短板”,想一想今后的改进措施。老子有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有自知之明才能精心呵护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大丽水;有自知之明才能迈步未来。
俗话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希望每位市民都把自己当作局中人,从头到尾给自身行为“洗澡澡”,给身边人“唠唠叨”,用十项不文明行为来对照自己,勇敢地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做一个俯仰无愧的文明城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