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颗来自宋朝的古代莲子,上个月在丽水市博物馆内发了芽,目前长势良好。宋莲的种植者——市博物馆研究馆员吴东海介绍,这些古莲出土于南京一个古寺院前的池塘遗址中,距今已有900-1000年。(据本报7月10日5版)
900多岁“高龄”的来自南京的宋代莲花,跨越了时空,如今在丽水这个“莲都”复苏、生长,仿佛将古代文化和现代文明联结在一起,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奇迹!辛苦吴东海和市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悉心培育与呵护,让沉睡千年的古莲得以苏醒,相信这能给专业人员带来极大的科研价值、让丽水为莲花的多样性提供珍贵样本——当然,也希望我们这些老百姓能早日一睹古莲真容,品味一下这千年之前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景宁一“路霸”几年间拦路收费19500元
为人处世,守法是基本底线
景宁人潘某十多年前土地被征用,补偿款本已达成协议,但他事后认为单价太低,拒不领取,继而在家门口的公共道路上不定时拦截过往车辆,索要过路费,5年来共强行收取过路费19500元。法院认为,潘某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退还违法所得,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据本报7月10日6版)
潘某在补偿清单上签了字,即代表已接受征用和补偿方案,他却又嫌补偿款太少而单方面拒绝领款,这是没有契约精神;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却不努力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涉,而是将他认为自己应得的“赔偿金”转嫁给过往车辆,这是无理;他利用过路司机急于通行之心,多次拦截索要,这是无德;眼见这“生财之道”来钱容易,却没意识到自己已触犯法律,这是无知。当然了,最后潘某自首、归还违法所得,也算是悬崖勒马——为人处世,合乎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线,我们在“守法”之前,必须“知法”,甚至主动“学法”,否则谁都可能被自己的“无知”送进监狱啊!
因家庭琐事,丈夫竟拔刀刺向妻子
家暴可耻,伤人犯罪
今年6月,莲都区有3名男子没守住理智的底线,在与妻子发生矛盾时,举起刀刺向曾经最爱的人,甚至下重手致妻子死亡。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邱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毛某立案侦查。(据本报7月12日4版)
这3名男子,我有理由相信他们不是第一次对妻子动粗,只不过这回才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有家暴倾向的人,其家暴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因为受害者只要在第一次原谅了施暴者,就等于默许纵容了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和扭曲人格,施暴者有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本加厉。人都有脾气,也都会有压不住火分分钟要爆发的冲动,而夫妻又是极易为一些琐事而产生小矛盾、小争吵的关系,在这种时候,女性往往处于力量上的绝对弱势,这也让一些男性误以为诉诸暴力就能让女人“听话”——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把女伴当作自己的附属品吗?总之一句话:家暴可耻,伤人更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