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章韶兵
本报讯 见正在读高中的女儿学习压力大,一位来自龙游的父亲林某,居然专程跑进遂昌大山里捉石蛙,想给女儿补身体。结果,在抓获17只野生石蛙后,林某自己也被遂昌警方抓获。
近日,遂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在遂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40多岁的林某有个正在读高中的女儿,见女儿学习压力大,又听说野生石蛙能补身体,于是他便从龙游赶到遂昌捉石蛙。5月12日晚,林某独自一人来到遂昌县北界镇苏村山溪内,使用便携式可充电电瓶和LED头戴式电筒照明方式,徒手捕蛙17只。5月13日凌晨,林某带着“战利品”下山,在苏村公墓停车场被遂昌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鉴定,林某捕获的石蛙为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棘胸蛙。5月14日,这17只棘胸蛙已全部被遂昌县森林资源管理总站放生。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最终,法庭认定林某构成非法狩猎罪,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