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 一言
“跨进新时代,树立新风尚……”一首《文明花开遍遂昌》的歌曲响彻遂昌的大街小巷,文明不止在老百姓口中传唱,更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成长着、传播着、捍卫着。
遂昌作为全市唯一一个浙江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逐步探索出一条匹配时代、切合实际、群众认可、行之有效的文明创建新路子,“文明之花”在全县处处开放。目前已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1万余场次,参与群众超过30万人次。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人们心中的文明因子被唤起,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自我的同时也学会照顾他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习惯于思考公共利益。这样的文明举止,正是我们社会的亮丽底色。遂昌的经验做法告诉我们:文明创建重要的不是落笔,而是落地,要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文明城市是金字招牌,没有的千方百计要创,已有的想方设法要保。这是好事,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机械化、简单化理解上级部门的要求,有的甚至是曲解,把文明城市的创建定位于对检查的顺利过关、暗访的“积极应对”,而非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群众幸福感的提升。这样的管理虽然能靠强制带来表面的整齐划一,但却带不来人们内心的遵从和谐。
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根源于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当一个社会的文明准则得到人们发自内心的认同,当一个社会的道德原则成为人们真心实意的价值追求,那么每个人都会在内心里面听到“道德律令”的声音,从而根除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心理土壤。如今在遂昌,无论是热情洋溢的微笑志愿者,还是充满智慧的文化礼堂,抑或是根植梦想、如同星星之火遍布山水间的实践所,都在不经意间播撒文明的种子,凝聚文明的共识,城乡一体的文明成果已经成为23万遂昌人民的民生“红利”。这充分说明,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落地落实,才能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少喊不切实际的口号,少玩虚头巴脑的花架子,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多做惠民利民的实事,人们自然会发自内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守护公共文明的大环境,进而携手提升文明素养,共享文明成果。上下同心,其利断金。创城如此,其他工作又何尝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