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庄啸
本报讯 为正视“丽水山耕”存在的问题,增强“丽水山耕”品牌自信、自爱、自知、自强,3月18日下午,丽水市农村农业局召开“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工作座谈会。
2014年9月,全国首个地级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正式面市,由市生态农业协会注册,委托国资公司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农业品牌指导站,制订《“丽水山耕”集体商标申请使用流程》等多项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培育。
“丽水山耕”品牌成立以来,以“基地直供、全程追溯、检测准入”为品牌核心、探索新型品牌运营模式。依托“丽水山耕”品牌引领下的“1+N”全产业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母品牌“丽水山耕”的影响力,实现企业子品牌产品溢价,逐步成为支撑农民致富看得见摸得着的途径。
2017年9月,国家认监委正式批复,同意在浙江省开展以“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为示范的农业区域公共品牌认证试点工作。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46号)、《关于支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若干意见》(浙工商标〔2017〕6号)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的要求,落地《“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规范“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完善“丽水山耕”商标品牌培育、管理、保护机制,“丽水山耕”区域公用品牌追溯规范方案日前制订。
会上,各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对“丽水山耕”品牌建设发展各抒己见,并一致认为要正视问题不足、居安思危,增强“丽水山耕”品牌自信、自爱、自知、自强,将其打造成为丽水“两山”实践的品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