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张伟
本报讯 射钉枪原本是建筑工地及装修行业常用的工具,然而有人却发挥“聪明才智”给它配上瞄准镜、枪管、弹夹,改装成有杀伤力的猎枪。这不,庆元荷地的吴某、王某因非法改造射钉枪、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已于日前被庆元警方移诉检察机关。
2019年1月19日晚上7点左右,庆元县公安局荷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听到疑似猎枪发出的枪声,怀疑苏湖村后山有人非法狩猎,立即在几个主要出入口布控。
蹲守近4个小时后,三名携带枪支和猎物的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警方查获了经改装的射钉枪两把,子弹、钢珠若干,还有两只被打死的跳麂。
他们的枪是从哪来的?原来,去年七八月间,吴某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了用射钉枪改造猎枪的方法,于是向同村的王某提出一起改造猎枪的想法,王某也表现出非常浓厚的兴趣。
随后,两人前往福建购买了射钉枪和子弹,并从网上淘到了红点瞄准镜、无缝钢管,着手枪支改造。去年底,两人一同在乡下的工地务工,下班期间闲来无事,就邀上工友进山试枪,准备打些野味当年货。
王某表示,其对枪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构成犯罪悔恨不已:“我只是对射钉枪进行了一些简单改造用于打猎,不知道因此会犯罪,现在很后悔。”
改造前的射钉枪,算不算枪?据办案民警吴志轩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各种知觉的各种器械。
“没有改造的射钉枪不属于枪支。”吴志轩说,除非持有者主观上存在把射钉枪改装为法律认定的枪支的意愿,并对其实施了有效改造,“本案中,吴某、王某对射钉枪进行了改造,使其具有较大杀伤力,如果射到人的要害部位,已经足以致命。”
经鉴定,吴某、王某改造的射钉枪属于以火药发射弹丸的枪支,且具有杀伤力。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