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青田法院执行人员兵分五路前往瓯南、温溪、季宅、海口、祯埠等地对平时逃避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搜查执行。
当天下午3点10分,在瓯南街道被执行人张某家中,执法人员向被执行人家属阐明案情,并告知其逃避和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
“我们也在寻找他的下落,希望能早点解决问题。”腾房行动组执法人员向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属阐明案情后,其家属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进行腾退房屋工作。
据悉,2017年3月30日,被执行人张某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县支行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申请,并以其单独所拥有的位于瓯南街道南旦路的两间房屋及贮藏室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按期还贷,并且在审判阶段缺席判决,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后,由于一直没有查找到张某的下落,法院决定依法拍卖张某所拥有的坐落于南旦路的房屋。当天,在当地村干部、申请人、被执行人家属的现场陪同与见证下,评估公司人员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连同房屋一并移送评估,最终成功腾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