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叶亦竹
本报讯 7年前,松阳叶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后,没有按规定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而是一走了之,交警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成功敦促归案。3月7日,叶某到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了处罚,他说对交警的责任心是心服口服,悬挂七年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2012年11月30日晚上,叶某在家吃晚饭时喝了些啤酒,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到县城办事,刚到松阳县职业中专门口路段就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经呼气检测,测得叶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叶某当场表示无异议,并在酒精测试单上签名。又因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交警就当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这辆摩托车,并通知其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可是叶某却一去不复还。
主办的翁警官一直未放弃追查工作,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查找,而叶某一直在外地打工,连过年都不回家,民警又耐心地做起亲属的思想工作、主动联系村干部协助规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今年3月7日上午,叶某终于走进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了处理。因叶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他的摩托车被依法报废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