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怎么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呢?
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找到了当时办理公司注册登记事项的严女士。严女士曾是一家财务管理公司的业务经理,据她回忆,2013年7月,一名男子拿着董先生的身份证等资料,支付了800元费用,要求严女士代为其注册公司。“因为公司股东没有到场,我还让对方回去拿股东的签名。”严女士说,他们一般都是相信客户的,而且也没能力辨别股东签名的真伪。
和董先生一样“被老板”的,还有温州瑞安的马先生。他的身份信息被不法分子冒用,于2016年在丽水登记注册了公司。去年8月,这家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莲都公安部门调查,事情至今还没解决。
据莲都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不断降低。注册公司,只要凭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即可请代办人员办妥全部流程。于是,一些不法分子钻起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材料,骗取企业登记的投诉(举报)也日益增多,“被老板”案例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