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是萧山人,两年前的一天,他突然接到一个来自丽水法院的电话,告知他在丽水开的一家公司因涉及数千万元债务纠纷,即将被依法冻结名下财产。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一年收入只有七八万,什么时候成了大公司的老板?”董先生开始以为自己遇到了诈骗电话,可后来听电话里的人说的有理有据,心想不对,便急忙赶到丽水了解情况。
到了丽水,董先生发现自己还真是一家注册地在莲都区的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先是打电话给自家有钱的亲戚,询问他们是否曾借用自己的身份来丽水开了公司。得到否定回答后,董先生更想不通了。
董先生思前想后,想到2007年时,自己曾不慎遗失过身份证。由于很快就在当地派出所补办了一张,于是董先生就没把丢失的身份证当回事。蹊跷不会就出在了这丢失的身份证上吧?
还真是!
2013年,有人就是用董先生遗失的这张身份证,在莲都区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
根据莲都区市场监管局存档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上的信息,董先生是丽水某贵金属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执行董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贵金属、有色金属、钢材、化工产品等。
更让董先生心惊的是,这家公司不仅与人有数千万元的债务纠纷,还牵涉到刑事案件,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董先生慌了,急忙报了警,在法院、市场监管部门间来回奔波,最后不得不到法院起诉。几经周折,近日,董先生终于拿到了莲都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的“撤销登记处理决定书”。
事情解决了,董先生却高兴不起来。由于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支持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号这三种查询方式,不支持姓名、身份证号等查询方式,董先生不确定自己10多年前遗失的那张身份证,是否还被其他人注册了公司,更不知道类似的“锅”还会不会再次甩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