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城事

  □ 记者 刘烨恒 通讯员 郑茹茹

  本报讯 昨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丽水再次取得骄人成绩,2018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二,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中,我市共有五个县(市)上榜2018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情况前十。

  上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报告中,丽水取得了全国第五的好成绩。在此次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2018年全省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丽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5,以优异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二。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8年全年,我市AQI指数优良率95.6%,较去年上升2.4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一。PM2.5平均浓度为28μ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5.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二。

  此外,在2018年全省58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有五个县(市)上榜全省前十。其中,龙泉市排名全省第二、云和县排名全省第三、庆元县排名全省第六、遂昌县排名全省第七、景宁畲族自治县排名全省第八,占据全省十佳好空气的“半壁江山”。

  据介绍,2018年1~12月,我市9个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县与去年同期持平。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37~3.25之间,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在95.6%~99.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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