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胡日顺
本报讯 日前,因盗窃被拘留7天后的陈某,垂丧着头地走出看守所,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前段时间一次冲动后的结果。
去年11月3日上午,缙云县公安局东渡派出所接到一建筑单位报警,称其放置在单位停车场的钢材被人盗取。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盗的钢材有2700多斤。单位负责人表示,前几天这批钢材还完好无损,不知怎么回事就忽然不见了。
民警通过调查走访以及查阅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陈某。之后陈某听闻缙云警方已经受案侦查,于是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盗走钢材的事实,并如数退还赃款。
根据嫌疑人陈某供诉,去年10月26日至28日,陈某曾经到该单位对这批钢材进行过投标,但是最后没有投标成功。后来,陈某听建筑工地上的人闲聊时谈到“缙云的风气真好,放在停车场里的钢材都没人拿,要是在别的省份,早都搬完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某一则因为竞标失败心怀不岔,一则心怀侥幸,觉得这批材料丢失也不会有人追究,于是准备暗地下手。
去年11月1日凌晨1点左右,陈某悄悄开货车来到来到停车场,一个人撸起袖子,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将废弃材料搬运到自己的车上。随后,满头大汗的陈某开车来到丽水市区的一个废品收购站,将2700斤的废弃材料以2150元一吨的价格售卖,共获利2920元。
去年12月27日,陈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如数退还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