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小孚 通讯员 吴玉燕
本报讯 递砖、砌墙、粉刷墙面……顶着酷暑的烈日辛苦干着泥水工的粗活,却拿不到血汗钱。日前,9名在云和打工的泥水工工资被拖欠,他们的老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
说起自己的讨薪之路,河南小伙小陈有些郁闷,自己近3.7万元工资一直拖了一年半还没有着落,眼看就要过年了,再拖下去,小陈担心没钱回家过年。
小陈的工程项目老板是安徽人杜某。2017年4月,浙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将云和某养生养老项目发包给江苏某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杜某为从建筑公司获得承包资质,便注册成立了丽水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承建了该工程。
拿到项目后,杜某将该工程的综合用房办公楼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钟某等人,后分包给别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进行土建。2017年6月1日开始,小陈等9名工人被招来进行施工。后来,因业主、建筑公司和装潢公司之间有合同上的纠纷,该工程于同年8月底停工。
期间,杜某的装潢公司陆续拖欠小陈等9名工人工资,小陈等人先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经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对确认,杜某的装潢公司施工期间拖欠小陈等9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1.832万元,其中拖欠小陈92天工资共计3.68万元。
同年11月21日,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向该装潢公司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于2017年12月5日15时前全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岂料,杜某签收后便以拒接电话、逃匿上海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随后,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案移送至云和县公安局,由公安局立案侦查本案。虽然杜某主动到公安局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然后由浙江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了小陈等9名工人工资7万元,但剩余工资尚未支付,公诉机关遂将杜某告上了法庭。
云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9名工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其中拒不支付1名工人三个月以上工资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被告人杜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责令其支付各被害人工资人民币48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