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蓝倞 通讯员 宋李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
撤地设市的号角,吹响了丽水绿色发展新篇章。丽水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第一担当,不断强化生态自信,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窗口”,努力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的模范生。
20年来,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力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丽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交出了一份美丽的答卷——2014年,成功列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被列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2015年,生态文明总指数首次跃居全省首位;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6年排名全省首位、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2年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创成省级生态市,并实现所有县(市、区)生态县创建“满堂红”……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点赞丽水:“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持之以恒的“美丽追求”
秀山丽水,一直以“美”闻名。美名之下,丽水的森林覆盖率常年稳定在80%以上,空气质量全国前十,而且是唯一的非沿海、低海拔城市;先后被授予“国际休闲养生城市”“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气候养生之乡”“中国天然氧吧”荣誉称号,成为名副其实的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
持之以恒的“美丽追求”,正是丽水一以贯之的发展战略。
2000年,丽水市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生态立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2004年在全省率先编制并实施《丽水生态市建设规划》,并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2005年,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12年,市委提出了“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2013年,市委再次提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打造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双示范区”;2017年,全力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
为有效发挥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先导功能和倒逼作用,通过研究制定《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丽水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改变了长期以来GDP至上的政绩观。
同时,丽水还积极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等制度,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丽水标准”,先后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抵押贷款工作,全面激活农民所拥有的林地、房屋和耕地等“沉睡资产”,促进了农民财产资本化,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从“生态立市”“生态发展”“生态惠民”再到“两山”发展,守护“绿水青山”的美丽已经成为丽水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绿色发展的“全新标尺”
2013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丽水作出“不考核GDP和工业总产值”决定,考核导向由注重经济总量、增长速度,转变为注重发展质量、生态环境和民生改善。此后的丽水,更为注重发展质量。
2018年,丽水市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功能布局、发展水平和工作特色,制定推行了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全新考核办法,构建形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新体系。2018年7月,丽水市发布《丽水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和生态资产核算研究报告》,根据核算:2006年至2017年,丽水市GEP从2096.31亿元增长到4672.89亿元,增加了2576.58亿元;2017年丽水市GDP为1215.4亿元,是2006年(360.9亿元)的3.4倍,实现了GDP与GEP双增长、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
不仅如此,2019年,我市还出台了全国首个市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试行)》,明确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原则、核算技术路线与核算方法,开展了市、县、乡、村四级GEP核算。同时,我市还与中科院合作开展GEP的GDP转化率研究,系统研究物质产品、调节服务产品、文化服务产品价值实现量,为量化评估GEP的GDP转化率提供理论依据。实现GDP和GEP规模总量协同较快增长,成为了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新标尺”。
好环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已被丽水人民实实在在感知。
近年来,丽水更是作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全国首个市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办法、召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际大会、完成全国首个村级(遂昌县大田村)GEP核算评估、探索政府购买生态产品机制……一系列改革举措,让丽水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