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陈昭惠
本报讯 电动车因为方便、快捷等优点,是丽水人喜爱的交通工具之一。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电动车保有量达90万辆,去年丽水全市就有134人因驾乘电动车、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占交通死亡总人数的48.73%。
不幸的是,这样的悲剧仍一遍一遍地上演。7月23日下午4点11分,雷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景宁红星街道人民路凤凰大道北口路段,与一辆电动车并排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上的两人当场身亡。
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该路段车并不多,车速也并不快。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带人,绿灯亮起后和大货车一起驶过路口进入机动车道,和大货车并排行驶。行驶中的大货车驾驶员似乎并未留意到自己的车和旁边的隔离绿化带间还行驶着一辆电动车,在往右侧调整行车方向时,导致电动车与大车刮擦失去平衡倒地,车上的两个人遭碾压,当场身亡。
交警部门介绍,男子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而他违法载人的行为,又导致事故后果的加重。雷某某驾驶重型货车闯禁,改变车辆行驶轨迹时未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