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夏金地 通讯员 叶志明
本报讯 “钱被我遗失在共享单车上,真没想到还能遇上拾金不昧的好心人报警将钱还给我,感觉我们丽水真的很温暖!”7月22日23时30分,丽水市民何先生赶到莲都区公安分局岩泉派出所,从民警手中领回了自己遗失在共享单车上的那只装有12855元现金的手包。
当天23时11分,莲都区公安分局岩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市区大转盘附近电信大楼对面路边共享自行车篮中发现一只手包,里面有大量现金。接警后,岩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找到了拾金不昧的报警人何先生。
民警了解到,何先生是庆元人,据何先生说,10分钟之前,他和朋友一同散步,路过此处时发现路旁的一辆共享单车车篮中有一只男士手包。见此情景,何先生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包内有大量现金,于是何先生一边在现场等待失主的“找回”,另一边立即拨打电话向警方报警。
得知何先生发现手包的经过后,民警对这只手包进行了查看,发现手包内有12855元现金以及相关证件。随后,民警通过证件上的信息得知失主也姓何,莲都本地人。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失主何先生,而此时的他正好也发现了自己粗心地遗失了手包。很快,失主何先生赶到了岩泉派出所值班室,并从民警手中领回了丢失的手包。
当失主何先生从民警口中得知拾金不昧的也是“何先生”,在向民警表达谢意后,他马上致电好心的何先生,向其表示最真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