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邹丽
本报讯 生活中,不少市民出于拓展居住、储物空间的考虑,经常会选择在建筑物的顶层加建阳光房,以增加使用面积。然而,此类阳光房却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这不,市区绿城望京园小区某栋一楼顶住户,为了增加使用面积,装修时不仅现浇了楼板及楼梯,而且搭建了40多平方米的豪华玻璃阳光房,贴了地砖、大理石……
7月22日上午9点许,记者跟随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万象执法队队员来到市区望京园小区对一处楼顶违建的阳光房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记者在拆违现场看到,违建的阳光房非常豪华,不仅在地面铺设了瓷砖、大理石,并在顶棚上安装了木制吊顶,更为夸张的是,户主竟现浇了从户内直达楼顶的“专用楼梯”。
“该户有40平方米左右的违建阳光房。”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万象执法队规划中队中队长周向勇介绍,这里原本是一个下沉式的露台,户主为了增加使用面积,后期现浇了近40平方的楼板,又做了楼梯。之后又在该处违建了封闭式的玻璃阳光房。
发现该处违法建筑后,执法队员先约谈了该户业主,并对其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后经多次劝告,但该户主一直未能履行,为此,执法队员于7月22日上午,对该处违建玻璃阳光房进行强制拆除。
记者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通过摸排,绿城望京园小区共存在30户楼顶违建,目前已经拆除15户,进入实质性整改8户。预计在30天内完成剩余的拆除工作。
晚报温馨提醒:加建阳光房虽然能够扩大房屋的使用面积,提高房屋整体的使用功能,但是这一类房屋一旦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就会导致房产证被冻结无法交易,并将面临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