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秋蕊 通讯员 陈阳
本报讯 目前,莲都区《关于加快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茶产业是莲都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绿色产业。在此次出台的新政中,新茶园发展和老茶园改造同步发展,对新发展的无性系茶树良种茶园和改造荒芜的鸠坑群体种老茶园,验收通过后,给予1000元/亩补助。
新建茶叶标准化加工厂、茶叶简易加工厂、改造茶叶加工厂、租用厂房和用地保障等方面均有补助。对新建茶叶标准化加工厂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450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建茶叶简易加工厂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300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改造茶厂面积达50平方米(含)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200元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租用厂房加工茶叶,每年按租金的50%(以租赁合同和税务发票为依据)给予补助,连续补助三年,单个企业三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同时,对首次取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和SC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延续换证的主体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补助。对新建标准化加工厂、茶文旅融合项目,规划设计符合相关要求的,在土地审批和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保障;在茶叶基地建设初制茶叶加工用房,用地按照农业设施用地审批。
农机购置补贴亦有补贴。对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茶叶机械,按上级(中央和省级)购置补贴资金进行1:1等额累加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60%。对新购置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茶叶生产加工机械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建山地轨道运输机(要求轨道长度200米以上)项目的,在上级资金补贴的基础上累加补助40元/米。对新建冷库的,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累加补助200元/立方米。
大力培育种茶主体,对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茶叶)农业龙头企业荣誉称号的,每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8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茶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誉称号的,每家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市、区级(茶叶)示范性家庭农场荣誉称号的,每家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级、高级评茶员(茶艺师)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2万元、0.5万元补助。对获得莲都区“茶叶经纪人”荣誉称号的,每人奖励0.5万元。
莲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5年,全区茶园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力争10万亩;培育茶产业绿色发展示范乡镇(街道)8个;建成全域性茶叶集中交易市场1个;培育“莲城雾峰”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提升茶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00家(省级以上8家、市级20家),莲都茶师、茶叶经纪人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