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启珍 通讯员 楼晓红 谢耀亮
本报讯 “谢谢,叔叔!” 日前,在缙云县公安局办事大厅,无主流浪人员虞美丽从民警手中接过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喜不自禁地说。
2011年8月12日夜,缙云县公安局民警发现一位约莫十七八岁的流浪少女。民警与女孩反复沟通,仍无法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只能暂时将其送往缙云县救助管理站。缙云县救助站工作人员为她取名虞美丽,并安排到救助站委托代养中心安置。经过几年精心照护,虞美丽身体状况渐好,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还慢慢学会了缙云方言,能与他人沟通流畅。但对于自己的身份,她还是无法说出只言片语。
2011年至2019年期间,工作人员通过“宝贝回家”网站、人脸识别比对、DNA血样采集送检、全国公安机关被拐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比对等途径为虞美丽寻亲,但均无法确认她的身份。
迟迟无法找到家人,虞美丽在托养中心一呆就是八年。她要融入社会,依法享受政府各项利民政策,落实户口便显得迫在眉睫。2019年7月9日,缙云县民政局为虞美丽落实登记户口事项向县公安局提起申请。7月17日,缙云县公安局为虞美丽做人脸识别比对、补录指纹、血样采集送检,重新排查确认是否为无主流浪人员……历时一年多时间,虞美丽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
缙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协同公安部门,为滞留救助站的8名无主流浪人员办理落户安置,以确保他们同样享受国家的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