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廖王晶
本报讯 7月3日,市政府发文表彰了5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是龙泉市住龙镇龙星村村民雷建松、缙云县五云街道周村村村民李耀飞、云和县凤凰山街道干部张文军、缙云县壶镇镇工联村干部朱建俊、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朱晓佳。
2019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参与抢险、救灾、救人,为我市“平安丽水”创建以及公民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浙政办发<2011>90 号)第十九条和《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丽政办发<2016>110号) 第二十条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雷建松、李耀飞记二等功,并授予“丽水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颁发奖金3万元;给予张文军、朱建俊、朱晓佳记二等功,并授予“丽水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颁发奖金2万元。
下一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将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努力弘扬社会正气,为推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