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邓春花 谷永健
本报讯 近日,因生产、销售“毒豆芽”,龙泉菜贩周某被龙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周某是龙泉某菜场的一名菜贩。2019年8月,为了提高销量,牟取更多利润,周某从网上购买AB水和芽康灵用于生产豆芽。
据了解,AB水和芽康灵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添加剂,人食用后会损害身体健康,长期食用还可致癌。
尽管如此,每次生产豆芽的时候,周某都会用调配好的药水给豆芽喷水。以此种方式制作的豆芽又白又嫩,颜色光鲜,尾部还不长根须,周某平均每天可以卖出2桶。从开始往豆芽里喷药水到被查获的3个月时间内,销售额达10000多元。
2019年11月7日,龙泉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开展立案侦查。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