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麻东君 实习生 周安安
本报讯 每到新春佳节,亲朋好友相聚,常会打打牌、搓搓麻将放松一下。打牌、搓麻将虽属休闲娱乐,但一旦涉及赌博,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民警给大家敲警钟了——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以个人赌资200元至500元为起点,或个人单次赌博输赢额20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
“快过年了,亲戚朋友聚会时常会打牌、打麻将放松一下,娱乐当然可以,但是一定不能赌博!”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队副队长林奥骐介绍,一旦认定为赌博,可是要受惩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那么“赌资较大”是怎么定义的呢?据林奥骐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丽水执行的是《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中,“个人赌资200元至500元为起点或者个人单次(局)赌博输赢额20元以上的”两种情形符合其一便可认定为赌资较大。
那又有市民问了,亲属之间“打着玩”算不算“赌博”?答案是,亲属之间“打着玩”例外。《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也有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打牌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打牌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标准吗?林奥骐介绍,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一般不能超过200元。
不过,市民朋友也别心存侥幸,下一步,丽水警方将根据岁末年初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正常娱乐和赌博的区别,自觉做到知法守法、远离赌博;同时,加大对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净化节日期间社会风气。
晚报记者提醒广大市民,过年期间娱乐要适度,千万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情节严重者,说不定就要在拘留所里过春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