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生态回购,合理拆网体现司法温情

  为了妥善解决三名当事人的非法养殖问题,景宁法院多次召集检察院、水利局、环保局、景南乡政府、上标村委等讨论协商,形成“养殖户限时售卖成鱼,水利局对难以销售的鱼苗生态回购”的处理方案。在法院“动真格”之下,三人最终接受了方案。

  考虑到养殖的周期性,执行方决定在收获季结束后再拆网,尽量减少三人损失。2018年10月,在三人主动卖鱼期间,由于生意不好,有关部门还主动发动亲朋好友为他们联系客户,水利部门则对未长成的鱼苗进行了回购。

  两个多月后,所有成鱼以市场价销售一空,三名当事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也看在眼里、记在心上。2018年12月底,最后约定的拆网期限到来时,三人不仅表示同意,还主动帮忙一起拆除。

  在工作人员为期一周的作业中,鱼苗被捞起称重后,直接放生进上标水库内。水库内鱼苗数量达到预计放生量后,剩余鱼苗被运往附近水域“增殖放流”。最终,养殖网箱及附属养殖设施被顺利拆除。

  据了解,称重并放生的各类鱼苗近5万斤,县水利局以50万元回购了未能销售的鱼苗。景宁畲族自治县执行局局长王海龙表示,本案实现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又维护了当事人利益,达成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19-01-15 2 2 处州晚报 content_67029.html 1 3 生态回购,合理拆网体现司法温情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