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东君 樊文滔 通讯员 叶钰荧 陈煦民)“现在开庭!”6月15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庆元县第二中学报告厅内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校园欺凌模拟庭审正式拉开帷幕。这场由庆元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县委等单位20余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活动,吸引了该校初一初二两个年级700余名师生现场观摩。
在当下的校园环境中,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严重伤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更对校园和谐秩序造成冲击。部分青少年因法律知识匮乏、法治观念淡薄,在冲动之下实施欺凌行为,却意识不到其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为了通过“沉浸式”的法治教育体验,将严肃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青少年易于理解的现实场景,让青少年更加直观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与违法性,从而提升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庆元县特别开展了此次模拟庭审活动。
活动现场,身着制服的“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神情严肃,各司其职,将法庭审判的各个环节展现得淋漓尽致。模拟的案情紧扣校园现实,讲述了三名“未成年被告人”多次对同班同学实施殴打、辱骂等欺凌行为,甚至拍摄相关视频向他人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庄重地当庭宣读起诉书,严正指控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并有条不紊地依次出示伤情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每一个细节都还原了真实的司法程序。
在法庭辩论环节,气氛紧张而凝重。三名“被告人”低着头,满脸懊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中一人更是情绪激动,声音哽咽:“没想到打同学会触犯刑法,以后一定改正。” 这番忏悔,让在场师生无不感到震撼。而辩护人则从“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等角度展开辩护,强调在法律惩戒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恳请法庭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双方的激烈辩论,让大家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
“通过法庭审理,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当庭宣判。”经合议庭评议,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
“这次以家长身份参与模拟法庭庭审,亲眼目睹校园欺凌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和法律后果,让我深受触动。”学生家长刘海胜表示,今后将更加关注孩子的日常行为表现和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沟通引导。
活动结束后,一名叫刘奕君的同学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只在电视中见过校园欺凌的案例,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清楚地认识到法律不是纸上的条文,而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盾牌。每个学生都需要学会预防并抵制校园欺凌行为,同时也不能做欺凌他人的事。”
据了解,自“浙丽守未·百山育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庆元县政法部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其中“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以“沉浸式”法治教育体验受到广大师生欢迎,已成为一项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