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辛 通讯员 季鑫 吴小平)近日,莲都区建设局发布《持续促进莲都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相关购房手续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
细则中明确,凡购买在莲都区(除市区、丽水经开区)新建商品住宅(含区属房地产项目),且网签备案时间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的,均给予人才、学生购房以及多孩家庭购房补贴。E类及以上人才给予20万元/套购房补贴;F类人才给予15万元/套购房补贴;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给予10万元/套购房补贴;专科学历人群给予8万元/套购房补贴;高中(含职高、中专)学历人群给予5万元/套购房补贴;高校、技工学校在校生给予5万元/套购房补贴。
同时,在政策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套购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套购房补贴。
今年,莲都区建设局定期与房地产企业联合开展促销活动,通过源新闻、云闪付等平台发放购房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为5万元,房屋总价(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为70万元及以上的,每套仅可使用1张,若个人出资不足5万元的不予使用。购房户根据实际需求,凭领取的购房消费券在使用期限内向意向楼盘结算。
据悉,本次细则表明购房补贴享受叠加政策,单套房屋若有多位网签购房人,以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计算补贴额度,单套房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且补贴额不能高于房屋总价30%。
本次补贴对象为自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房屋所有权人。购房补贴对象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提交给住建部门指定的窗口单位,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