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男子勇救落水儿童不留名——

“这是我应该做的”

  本报记者 麻东君

  通讯员 胡昌清 童思瑜

  “叶女士,您好!我是舒洪派出所民警江海舟,我们已经找到了您孩子的救命恩人。”5月25日晚上7时30分,缙云县公安局舒洪派出所民警江海舟拨通了舒洪镇姓王村村民叶女士的电话。

  “终于找到了救命恩人,是他给了我孩子第二次生命。”电话那头,叶女士激动不已,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

  这还要从一起意外说起。5月24日下午,叶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来到姓王村贞溪边的绿道游玩。在她低头看了几分钟手机后,意外发生了——儿子与小伙伴跑到溪边玩耍,不慎掉入水中。等叶女士察觉时,其儿子已被一名男子从溪中救起。

  然而,当叶女士想要感谢这位救命恩人时,对方却默默离开了。叶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吓坏了,忘记留下对方的名字和电话。

  当晚7时许,叶女士带着亲戚来到舒洪派出所,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到这位救命恩人。民警江海舟立即着手调查,经过一天的努力,终于找到了这位无名英雄。

  原来,这位救命恩人名叫卢俊,今年38岁,家住缙云县溶江乡下官坑村,是一名普通的电焊工。

  5月24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卢俊骑着电动车沿着姓王村绿道一路向贞溪的下游驶去,准备找个合适的地方钓鱼。当他骑车路过绿道附近时,远远地看到溪水中有一名小孩在“游泳”。卢俊心里一惊,刚刚下过大雨,溪水湍急,小孩怎么能在这种危险的地方“游泳”呢?

  卢俊立刻丢下电动车,快步跑向溪边,离孩子们还有十多米远时,发现一名小孩在水中拼命挣扎,情况十分危急。他来不及多想,迅速脱掉衣服和裤子,跳进溪中救人。好在落水位置处于溪流的转弯处,水深约一米,水流相对较缓。卢俊成功将孩子救上岸,发现孩子并无大碍。

  几分钟后,孩子的妈妈叶女士匆匆赶到现场。

  面对感激,卢俊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换成谁都会这么做。”

  目前,缙云县公安局舒洪派出所对卢俊的英勇救人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并正在对他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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