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丽水交警开展 “远离大货车”宣传活动

  本报讯 (记者 麻东君)在城市交通的繁忙脉络中,大货车因体积庞大、驾驶盲区多,成为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有效提升群众对大货车的安全认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丽水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全面开展“远离大货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力求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

  近日,丽水交警联合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组织车队负责人、安全员及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本地道路状况及货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与警示提醒,着重强调了工程运输车“六定一让”的通行规定,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维护与驾驶人管理。同时,交警部门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严厉查处大货车超载、超速、闯禁区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果。

  为扩大宣传覆盖面,丽水交警还深入国省道沿线村庄、学校、社区等不同区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交警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大货车视觉盲区的危害,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在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警将货车开进校门,利用锥桶现场演示货车盲区范围,普及交通法规知识,鼓励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传递文明出行理念。在居民区、广场、商场等地,交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粘贴海报、发放资料及讲解事故案例等方式,向市民普及大货车盲区和危险区域知识,强化市民的日常出行安全意识。

  据了解,此次“远离大货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丽水交警长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丽水交警将持续推进相关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5-05-14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399325.html 1 3 丽水交警开展 “远离大货车”宣传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