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王晶 通讯员 叶茹梅)近日,在遂昌县妙高山南麓,由丽水中院、遂昌法院、遂昌检察院、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合打造的“生态司法修复造林碳汇实践基地”正式揭牌。仪式现场,法官、检察官与林业专家共同栽植浙江楠、腊梅、樟树等珍贵树种500余株。基地的设立标志着我市生态司法修复进入碳汇交易新阶段。
生态司法修复造林碳汇实践基地占地1.6万平方米,是一个创新构建“生态司法+碳汇交易”的综合治理平台。该基地严格对标CCER(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造林碳汇标准,通过科学计量碳汇增量,将生态修复成果转化为可交易资产,开创司法修复与碳汇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基地采用‘碳汇增量三步法’:光合作用固碳—专业机构测算—第三方核证确权,最终形成可供交易的碳汇资产。”遂昌县人民法院专委杨全保介绍,司法部门将探索碳汇认购拓展至生态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多元场景,既最大程度修复受损生态,又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争取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司法惩戒的多重效益。
近年来,丽水法院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运用多种特色司法执行方式,引导“破坏者”变为“守护者”,促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推动丽水绿色发展。
“每株树木都是‘绿色银行’的‘活期存单’。”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相关人员介绍,生态司法修复造林碳汇实践基地集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生态司法集中修复,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劳务代偿、造林碳汇等功能于一体。基地的设立拓展了环境资源司法修复模式,构建起“破坏—修复—交易—再修复”的生态闭环,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