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 医美“放心美”消费体验护航行动

  本报讯(记者 麻萌楠 通讯员 王权)3月11日上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市消保委组织10余位消费者代表,跟随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赴市区某医美机构现场沉浸式体验医美领域药械化执法检查,并科普医美消费知识。

  现场,消费者代表跟随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参观了医美机构,检查了医美机构相关证照,了解药械化产品购进验收、存储、使用等管理情况,如何识别医美设备等。工作人员还为消费者详细解答了医美消费中的权益保护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通过这次体验活动,让我直观地学习到许多医美相关知识,更好地辨别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避免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消费者代表姚诗绮说。

  “医美消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的医美机构、使用合规的产品以及具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医生提供服务,注意保存好消费发票单据,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而造成‘大损失’。”莲都区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王鹏说。

  据悉,近年来,我市聚焦医美行业主体责任落实“虚”、规范经营指导“难”、法规实操指南“缺”等难点,全面实施“入市引领、合规引领、示范引领”三大行动,编制《医美机构履行药械化使用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手册》,发布了全国首个《美容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针对咨询诱导、资质不符、产品隐患等9大类问题,制定了13项技术要求,首创全流程服务标准。在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同比增长29.5%的情况下,相关领域举报投诉数量同比持平,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36.4%,罚没款金额同比下降92.8%。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推动我市医疗美容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本土品牌参与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与管理水平,三年内计划培育一批优质服务标杆机构,营造‘放心美’氛围,打造丽水‘美丽经济’金名片。”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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