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蓝财兴同志任政协丽水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王志平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吴新伟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李建军同志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聂陈杰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政协丽水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沈丽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周智飞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蓝小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潘志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邱文锋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徐礼琼同志不再兼任政协第五届丽水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