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教育周刊

缙云首个青年教师公寓 在壶镇揭牌

  本报讯(记者 吕恺 通讯员 樊威 杨恋 杜益杰)5月10日,由缙云县教育局精心打造,针对异乡青年教师群体需求建设的首个人才公寓“壶镇教师公寓”揭牌仪式在杨梅园校舍旧址举行。

  据了解,壶镇教师公寓由被撤并的杨梅园小学校舍改建而成,位于壶镇镇杨梅园村,驾车10分钟内便可抵达壶镇各中小学。公寓占地面积34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41平方米,共三层,24套房间。房间内配置齐全,装修简洁且温馨,还设置了暖心的休闲设施供老师们活动交流。

  参观了教师公寓后,家住缙云新建的团结小学青年教师陈晓静感到由衷高兴,她说:“壶镇与新建的距离,说近不算近,说远也不算远,但无论是每天开车上下班还是在学校附近租房住,每月的开支对于我们这些刚入职的异乡青年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感谢教育局给我们提供了如此崭新舒适的公寓,我感觉无比温暖。”

  “师有所居,业有所乐。青年教师要‘乐业’,‘安居’是前提。缙云县教育局一直致力筑巢引凤,着力打造暖心教育,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壶镇教师公寓的落成开创了缙云先例,是教职工关爱工程的一大迈步,是教育事业的一大喜事。”缙云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章建升表示。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3-05-22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352468.html 1 3 缙云首个青年教师公寓 在壶镇揭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