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执法过程扫码可知

丽水全面推行“行政行为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徐小骏 通讯员 陈颖爽)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来到市区某超市开展行政检查,执法队员通过掌上执法平台,将现场照片、检查结果等信息录入平台系统,系统随即自动生成一个行政行为监管代码——行政行为码。通过扫码,可回溯查看、实时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而当事人、社会公众也能通过“浙里办”等App扫码快速查询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

  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月1日起,浙江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行为码。据了解,行政行为码作为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自动生成的行政行为监管代码,是行政行为全周期的唯一标识,通过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促进执法监管行为“线下办”转为“线上办”,推动执法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和制约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了数字化与法治化的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人员介绍,“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一码便能实现行政行为的要素全集成,办案人员手头会同时办理很多起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也比较长,以前想要知道某个案件办理情况需要进系统查找,现在只需要用浙政钉扫码就可以了解案件的进展,十分便利。

  在全省全面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的当天,青田县山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就通过办理一起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案,在省统一处罚办案平台生成了丽水首个“行政行为码”。

  原来当天,山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山方线执法检查中,发现某村民在公交服务站后山田地里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并协助当事人扑灭火点。后经调查核实,焚烧秸秆过火面积达3.6平方米,执法人员一边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另一边通过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应用平台依法快速推进案件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以500元罚款,该案已于2月10日结案。该案当事人老张表示:“我焚烧秸秆这个事情是不对的,虚心接受处罚。我在家就可以通过扫码看到案件办理情况,还可以直接扫码支付罚款,感谢政府给我提供方便。”

  据了解,截至目前,丽水已赋码的行政执法行为总计5135件。下一步,丽水将持续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保障全域全员全程使用,努力落实行政处罚案件100%赋码运行、处罚文书100%电子签章、处罚文书100%平台出件、线索处置100%及时回应,不断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前端感知能力和执法监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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