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龙泉市绿谷教育集团查田校区举行的龙泉市第四届小学集团化办学改革暨“双减”成果展示、“美优特”学校创建和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培训会,把“美优特”作为活动主题,意在向社会传达一个讯息:推动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不再用简单划一的考卷来评价学生、评价学校、评价教育。这是呼唤教育制度改革的民众诉求,更是实践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其导向意义值得关注。
在基础教育改革的诸多面向中,评价制度改革无疑是关键之一,它对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质量评价问题并不简单,因为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教育的过程是师生共同进行的复杂活动,教育效果又往往不能即时反映,更多是潜在的、后发的,而制约教育过程的外部因素又纷繁多样。因此,制定标准仅仅是保障教育最低要求的有效手段,如经费投入、校舍建设、教师编制、学时安排等。教育质量更高的境界是通过“德育为魂”“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理念和实践来实现,而非简单的标准化,这些都对教育质量评价带来挑战。
为了实现愿望与效果的统一,须以客观务实的态度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一是要协调推进评价制度改革与其他教育改革。评价制度会影响学校办学体制、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项目设立和人才选拔,这些方面的改革方向和改革步伐必然也会对评价制度改革起到倒逼或遏制的作用。因此,评价制度改革不可能单兵独进,须全盘考虑、综合推进。
二是要同时加强评价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既要借鉴各地的有益做法,还要立足龙泉当地具体境况。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基本的改革原则、改革模式,并将之上升为理论和规律,避免盲目性。
三是要在更广的视野里思考和设计评价制度改革。大师从何而来,不能只问教育系统。社会对人才评价和选拔的标准必须多样化,以整个社会的多样性来带动评价方法的多样化。换言之,应有利于学校走多样化发展之路,对学校、教师、学生实施多元的、综合的、发展性的评价,将结果性评价转变为过程性评价和主体性评价,尤其是克服简单划一的评价方法的片面性,不能使一次考试或评价终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