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学习实践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开启统计法治新征程

  张成新

  当前,我国正处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也对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计工作的灵魂,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是统计工作必须牢牢遵循的宗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丽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统计调查力量。

  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根本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新机遇。统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本单位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坚持靠前领导指挥,及时掌握统计法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计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规范统计行为,严守统计法律法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律权威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是让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一要严格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确保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的规范。二要守住统计法律底线。统计调查队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履行义务,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流程,坚决拒绝和抵制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维护统计权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要坚持客观求实。构建有利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指标体系,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用数据监督,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统计监测,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强化执法监督,矢志不渝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依法治统必须始终围绕统计工作大局,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构筑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全市统计调查部门要敢于担当、攻坚克难,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确保统计法定职责义务履行到位,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建立健全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深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事关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依法真实统计深入人心。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对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宣传,让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更加明晰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及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统计调查工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新起点新征程,我们要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使命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从宪法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奋力推动丽水统计调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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