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43号反馈问题“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督察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除少量配方肥通过政府招标统一采购供应外,大多数农户仍可购买非配方肥。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但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按照《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莲都区制定相应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进落实。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已在莲都区政府网站http://www.liandu.gov.cn/art/2022/11/29/art_1229436767_59110915.html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8-2609501。
丽水市莲都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