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翠 通讯员 潘玮)近日,景宁制定出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下沉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119名下沉干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干部提名、考核打分、一票否决权……如今有了管理抓手,力量统筹起来更加有力、执法业务也将更加规范。”拿到考核细则后,沙湾镇党委书记吴耀旺说。
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化解“看得见管不了”“最后一公里”难题,今年以来,景宁坚持党建统领基层善治,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构建了“一支队伍管执法、集中力量强治理”的基层治理整体智治体系。
今年5月,该县根据山区县乡镇布局,结合“空心化”实际,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共设置红星、鹤溪、澄照、沙湾等5个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英川等3个镇设立联络室,构建了“派驻+辐射”“赋权+辐射”相融合的执法体系。同时,根据区域特点开展特色执法,如千峡湖库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侧重于保护库区水环境和水资源。
体系搭建后,干部是关键。针对以往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干部派而不沉、部门各自为阵、管理宽松软等问题,该县构建了由基层中队所在地党(工)委副书记担任队长,各辐射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教导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担任副队长,乡镇(街道)2名人员作为队员的“队长+教导员+副队长+队员+乡镇原执法人员”的执法人员结构。据统计,目前该县已下沉在编在岗执法干部119人,下沉执法力量达72.6%。
行政执法改革下沉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针对全时下沉干部建立以“四个权力”为主的干部管理体系和“四个模块”为主的考核指标体系。“四个权力”即明确乡镇(街道)拥有指挥协调权、考核管理权、推荐提名权、反向否决权。实行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平时考核由驻地乡镇全权负责,年度绩效考核按照7∶3比重,分别由驻地乡镇和派出部门打分。同时,全时下沉干部提任副科领导或驻地乡镇(街道)中层岗位,由乡镇(街道)负责提名。(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