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翠 通讯员 蓝陈嘉)“感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近日,市行政复议局的工作人员实地办理一起山林纠纷复议案件。办案人员跋山涉水3个多小时,深入争议林地做调查、勘绘地形,听取各方意见,最终现场说理释法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情绪,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这份感谢的背后,是行政复议人的职责与坚守。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复议为民”理念,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的比值从2019年的0.57上升到2021年的1.01。
2019年6月,全市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局全面运行,实现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有效破解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的问题。结合丽水实际,我市陆续出台29项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机制体系。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主动过问、案件集体讨论等办案制度,注重以公开听证、实地核查、专家论证等阳光化、精细化模式办案,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供机制保障。
深化改革打造了公正高效的“金钥匙”。2019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数逐年提高,2021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量。
我市还聚焦群众需求,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的基础上,明确“应调尽调”“能调则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的容错免责机制、联动协同机制、审调结合机制等配套制度,推动规范化、多元化的化解方式。全市行政复议调解率从2019年的22.81%提升至目前的54.31%。
“行政复议真的有用!”去年6月,申请人张某某不服某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本案由相邻纠纷引起,涉案当事各方因琐事矛盾积怨日深,初来行政复议局时情绪十分激动。经过复议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协调,当事各方终于消除隔阂和误会,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赔偿款,行政机关则主动撤销了处罚决定,避免了3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减少了各方当事人的诉累,修复了被破坏的邻里关系。
常态化运行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三项机制,推动了执法部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2019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以案治本”专项工作,通过排查梳理纠错案件、调研走访有关单位、编制问题清单、督促落实整改等方式,在个案监督“治标”的基础上,延伸发挥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实现靶向整改。去年以来反馈的36个执法问题全部整改清零,全市复议后败诉率从2019年的2.73%逐年下降至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