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翠 通讯员 刘鹏程)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生态资源健康发展,近日,缙云县人民法院、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林业局四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 在全市率先构建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
机制依托缙云县、乡、村、山场四级林长体系、法院共享法庭和巡回审判模式、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公安局林区警长制等制度,为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体系,加快推进“两山”转化通道建设提供法律和生态支撑。
根据机制,四家单位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境资源犯罪情况,分析、研判环境资源犯罪规律,完善预防和整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制度、措施,分享交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经验。同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涉环境资源保护的疑难复杂问题,共同研究、探讨,对相关法律、法规适用理解不一致的,进行协商研究,形成共识,明确适用标准,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的良性互动。
机制为县域内各个乡镇(街道)配备四级林长、森林法官、森林检察官、森林警长,“两长两官”根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优势,为守护青山绿水赋能增效。
5月23日,四家单位举行“生态资源联合保护办公室”的揭牌仪式,进一步畅通联络对接渠道。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分享缙云县生态资源的基本情况、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措施、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建设,以及对司法护航生态资源健康发展的展望。
这并不是四家单位首次展开通力协作,早在2018年,四家单位就联合在缙云县括苍山林场建立了森林资源补植复绿基地,用于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生态修复补植。四年来,共补植红豆杉、浙江楠、桂花等300余株,赤皮青冈100余株、冷衫100株,银杏300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