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6月1日起部分乘用车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我市车购税征收系统已完成升级

  本报讯(记者 赵泰州 通讯员 李炜 叶怡怡)6月1日上午,车主张先生在丽水君悦宏旗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SUV,在4S店销售人员的指导下,通过支付宝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成为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发布后丽水市首位享受到政策优惠的纳税人。

  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悉,目前我市的车购税征收系统已完成升级,纳税人在办理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购置税申报时,系统将自动减免,纳税人可直接享受优惠。

  根据新政,市税务局的同志简单算了一笔账:2022年6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购置一辆30万元(不含增值税)的新车,则可享受到约1.5万元的车购税优惠减免。“此次车购税优惠政策对促进全市汽车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将积极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简化税收减免申报程序,切实做好服务纳税人工作,确保车购税新政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货劳税科科长林伟军介绍说。

  该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此外,公告还明确了乘用车购置日期应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乘用车排量、座位数,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06-03 我市车购税征收系统已完成升级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315184.html 1 3 6月1日起部分乘用车 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