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1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4月29日起到5月10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1521室 邮编:323000
举报电话:12380
短信举报:18157812380
举报网站:
http://www.zjls12380.gov.cn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