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要闻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1日在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军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高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以浙西南革命精神注魂赋能立根,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89913件、办结390664件,其中市中院收案17744件、办结17428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保持良好态势。

  一、厉行“丽水之干”,扛起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

  (一)维护平安稳定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28件,判处罪犯19633人,有力助推平安丽水建设。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167件。亮剑黑恶势力,审结黑恶案件104件5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6人,黑恶财产执行到位3.55亿元。依法维护防疫秩序,从严从快审结涉疫犯罪案件22件30人。青田法院对隐瞒密切接触史、致大量人员未被及时隔离的2名被告人,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刑罚,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案件675件1640人,追缴9125.9万元,尽力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54件301人,其中原为厅局级2人、县处级11人。市中院依法裁定特赦149人,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人”;依法裁定减刑假释774人,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60798件,其中涉企纠纷54701件239.11亿元。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9975件131.82亿元、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7440件81.99亿元,营造良好融资环境。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纠纷8208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05件,激发创新活力。审结破产案件504件,化解银行不良资产53.9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71.7亿元,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开展个人债务重整,让72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涉案金额4436.42万元。龙泉法院设立非遗(青瓷宝剑)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保障地方产业健康发展。

  (三)保护最优生态环境。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审结案件2523件。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审结案件154件,居全省第一。某企业非法排污,导致4300余亩水域污染、大量鱼类死亡,市中院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决企业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314万元,缙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入选最高法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市中院制定司法意见服务保障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推动丽温两地10家法院建立全省首个以流域为体系的瓯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龙泉法院运用生态修复金在新疆新和县建设公益林,跨省域补植复绿助力“碳中和”。景宁法院建立生态失信惩戒机制,依托司法信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

  (四)营造良法善治环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73件。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成功协调化解30.4%的行政案件。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开展“旁听百场庭审”活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发声”。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制定市区城中村改造涉诉法律问题解答等意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妥善办理涉异地搬迁、征地拆迁等案件,保障“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等重点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二、牢牢植根人民,交出司法为民的暖心答卷

  (一)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司法服务供给,全面推行指尖立案、网上审判、线上执行,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准确适用民法典,让人民权利的保障书走进千家万户。审结婚姻、赡养等家事纠纷19914件;审结涉教育、医疗等案件280件;审结涉工人工资案件911件2579万元,对25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严惩侵害妇女儿童犯罪,审结案件368件414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4份,市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军案件41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964.4万元,发放救助金875.33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通过一系列司法裁判,保障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

  (二)着力推进执行攻坚。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执结案件155339件,执行到位金额151.2亿元,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嘉奖。强化执行刚性,限制高消费137994人次、罚款3391.03万元、司法拘留4243人次、判处拒执罪191件219人。某企业串通他人虚构房产租赁关系逃避执行,缙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并将2395万元全额执行到位,入选“全国十大执行案件”。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开展“春雷”“暖冬”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1832件2.75亿元、涉金融案件19148件46.34亿元,为企业追回债权35.98亿元。莲都法院在全国首创“影院映前失信曝光机制”,新华社、央视新闻等进行报道,阅读量累计7亿多人次,入选丽水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三)引领社会良好风尚。通过执法办案明规则、扬正气、树新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市中院依法对勇救2名落水者的缓刑罪犯予以减刑,传递崇德向善正能量;判决侮辱凉山烈士的当事人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促进全社会崇尚英烈、捍卫英烈。缙云法院审理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上卡口横杆致死索赔案,判决管理方不承担侵权责任,倡导遵规守法意识。莲都法院以拒执罪判处擅自转走母亲拆迁款、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返还的被执行人刑罚,反对“强行啃老”。遂昌法院审理游客在景区游览后猝死案,判决已履行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的经营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杜绝“谁死伤谁有理”。庆元法院审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捏造欠付工人工资并主张优先受偿案,以虚假诉讼罪判处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刑罚,让失信造假者付出应有代价。

  三、坚持改革驱动,推进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市法院遴选6批421名员额法官。发挥院庭长办案引领作用,办结案件141256件,占结案总数的36.16%。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实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开展案件评查81387件,重点评查改判、长期未结、投诉举报等案件,对瑕疵案件承办法官进行问责。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严惩扰乱诉讼秩序、暴力抗法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3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市中院和莲都、遂昌、松阳等法院共8项改革经验分别入选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司法改革动态》。

  (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诉源治理效应日益凸显,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青田法院打造“海内海外联动调解、线上线下多元共治”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依法保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被最高法院肯定推广。加大基层司法供给,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全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29690件。

  (三)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实质化保障司法公正。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刑事案件适用率89.97%。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对起诉定性不准确的36件案件依法变更罪名。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面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绝对过硬的丽法铁军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建设年”活动,夯实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构建“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四级学习体系,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开展全覆盖大学习、全方位大讨论,促进真信笃行、知行合一。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激励广大干警坚定厉行“丽水之干”,涌现出市中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青田法院“全国优秀法院”、景宁法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全国先进集体16个、全国先进个人33名。

  (二)始终把能力建设落在实处。健全科学选人用人育人机制,推动全市法院领导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派下去”“挂上来”“走出去”53人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培训体系,与杭州中院、温州中院联合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利用专家授课、法官交流等形式开展培训531次,着力培养能讲法理、懂得情理、善接地气的人民法官。注重司法调研,促进工作创新发展。云和法院审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市法院7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年度案例,《丽水审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期刊”。

  (三)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日常。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接受市委巡察,深入开展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经常性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推进谈心谈话全覆盖,促进廉政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控、纪律作风巡查,筑牢“防火墙”。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落实家属恳谈等举措,消除八小时外隐患。

  五、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贯彻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并围绕人大代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逐项抓好落实。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报告适用行政诉讼法、开展民商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主动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30件,均获满意。落实常态化代表委员联络制度,通过主动上门等途径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2404人次,帮助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提升。

  (二)依法接受监察和检察监督。认真贯彻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邀请市、县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152件,依法改判81件,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上网裁判文书335103份,直播庭审75021场,召开新闻发布会2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5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开展院领导下基层大接访、大走访、大调研,化解信访积案212件。落实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409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12%。

  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统筹抓好执法办案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3502件、办结73463件,其中市中院收案3675件、办结3441件。

  一、聚力开展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让司法公正更可感可触

  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得到市委和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市委专门召开法院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从党委层面专题部署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作,推动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并将之打造成为一张具有丽水辨识度的金质名片。前端,努力让解纷成本更低。深化人民法院与矛调中心融合发展,一体推进人民法庭和“共享法庭”建设,全市法院新增人民法庭5家,让更多的司法资源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把更多纠纷化解在基层,诉前纠纷化解率达51.7%,居全省第三。松阳法院古市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中端,努力让司法体验更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办案理念,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夯实一审质量基础、把牢二审质量关键,不让群众在诉讼程序“上来下去”、裁判结果“翻来覆去”中徒增诉累。开展立审执破“一件事”、人民法庭“一件事”、诉讼调解“一件事”、欠薪处置“一件事”等一系列“小切口”改革,促进纠纷实质性、一次性解决。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92.2%,居全省第一。后端,努力让裁判兑现更多。秉持“案要办公、钱要拿到”理念,推进执行难综合源头治理,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6%。市中院联合市信用办、市银保监分局和市银行业协会建立“诚信履行贷”合作机制,对诚信履行者给予信用激励;开展先“礼”后“兵”专项执行行动,依托“共享法庭”对2099名被执行人集中宣讲拒执案例,并邀请“诚信奶奶”陈金英为诚信履行代言,促使935件3957.39万元债务主动履行。构建市域一体不动产处置“一件事”协作机制,完善公检法联合惩处拒执犯罪机制,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

  二、全力保障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让共同富裕美好生活的法治底色更充分彰显

  坚决扛起法治保障的政治责任,出台《关于为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主动向市委报送经济社会运行司法指数情况,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护航美好幸福生活。服务营商环境更加精准。着力强服务、优程序、重实效,省发改委“浙里营商”无感监测显示,丽水2021年解决商业纠纷时间指标居全省第二、收回债务所需时间指标居全省第一。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市中院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制定人才科技司法服务保障意见,与杭州中院、温州中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新增青田、缙云、松阳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市法检“两长”同庭办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市中院积极协调暂缓拍卖某上市公司股票,助力企业成功融资并清偿近10亿元债务,促使企业“起死回生”;遂昌法院促成35名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按比例清偿方案,一揽子解决43笔300余万元债务纠纷,帮助债务人卸下几十年的债务包袱,入选最高法院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服务法治丽水建设更加深入。邀请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基层干部,实地或依托“共享法庭”旁听市中院一起行政案件庭审,参与人数达1.19万。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份,促进家长“依法带娃”。市中院联合市妇联开展“平安丽姐”进法庭活动,合力化解家事纠纷,共同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打造“共享法庭”普法主阵地,开展普法宣传223次,让“全民普法”深入机关、走进校园、落实到基层。市中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开展“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普法进校园活动,全市20万中小学生线上观看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庭审直播。云和法院建立“法官进网格”“法官一联六” 机制,当好基层法治宣传员、乡村振兴服务员。服务生态保护更加有力。出台《关于服务保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生态颜值更好地向经济价值跨越。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市中院对某企业非法倾倒废渣并造成1700多立方米土壤污染案,联合检察机关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确保142.3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及时到位,入选最高法院十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三、致力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改革,让基层社会治理更高效协同

  坚持好用管用原则推进数字化改革,为打造司法公正感受高地赋能增效。全面推广“司法公正在线”应用。一案一码,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在司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被列入2022年全省数字法治重点推进项目。上线6个月以来,共对4.1万件案件赋码,收到当事人和律师测评2959条,意见301条均在3日内反馈,全市法院来信来访同比减少38.3%、环比减少67.2%。针对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出台“规范司法礼仪”“强化执行沟通”等提升司法公正感受度十项微举措。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全市设立2231个“共享法庭”,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矛调分中心覆盖率100%,村社覆盖率95.6%。市中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共享法庭”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并上升为省级改革经验;联合市司法局制定《关于依托“共享法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180名法官与542名专职调解员建立“一对N”指导机制,指导调解2395次,调解成功2071件。全面实施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创新运用跨山统筹“金钥匙”,推动当事人自主选择管辖法院、府院线上实时互动、行政审判力量聚合重塑,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市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3.5%,正向排名全省第一,有力助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四、着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让司法生态更山清水秀

  围绕百年党史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六讲六做”大宣讲、“丽水之干”大践行活动,通过“强党建、正作风,提干劲、勇担当”专项活动、党组书记“新春第一课”、基层院长“一季度一夜学”“卓越丽法讲堂”、红色“司法档案”专栏等载体,激励广大干警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通过“党组压实、支部做实、党员落实”,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优化调整党支部设置,建立市中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党支部和人民法庭机制,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坚持刀刃向内,深入思想发动,促使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坚持开门整顿,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座谈会30余场,收集意见建议400余条,做到查摆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硕果累累。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忠诚使命,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方向正确、健康发展、行稳致远;必须始终求是挺进,坚持守正创新,才能在新的赶考路上实现新突破、创造新业绩;必须始终植根人民,坚持群众立场,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依法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提升,个别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影响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实效。二是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司法不高效、不规范、不文明的情况依然存在,生效裁判整体兑现率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布局需进一步优化,“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解纷格局需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总体工作思路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新局谱新篇的关键时期。立足新阶段,聚焦新使命,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全面系统落实“八个必须坚持”,持续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四项建设”,夯实“1465”工作体系,以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总牵引,聚力推进“六院建设”,着力提升“五大能力”,奋力打造“四个高地”,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打造司法案件质量高地。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服务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根本要求。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办更多精品案件、出更好精品经验,用更多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美好生活的向往。

  ——打造司法公正感受高地。坚持从当事人体验、人民群众感受视角改进工作,不断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具体化、数字化。坚持双轮驱动,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更好为群众解忧、让正义提速,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公正。

  ——打造司法生态建设高地。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创新主动接受监督形式,强化司法制约监督,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打造一支勇扛跨越发展时代重任的忠诚、纯洁、可靠法院队伍,让司法生态与丽水绿水青山自然生态相得益彰。

  ——打造司法文明展示高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立足侨乡优势,以高质量法院工作,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彰显。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聚力推进政治立院、清廉建院、规范治院、质量兴院、改革强院、文化润院,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加强政治建设,深化“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为总载体总抓手,把支部建在庭上,让党旗亮在岗上,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激发“丽水之干”精气神。

  (二)坚持大局为要,以更强担当服务跨越发展。紧扣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完善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树牢“于法规范、于事周延”办案理念,做到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综合施策惩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助推打造全国最平安城市。聚焦“六稳”“六保”,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人才科技司法服务保障,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盘活低效用地,为“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提供有力支撑。深化行政案件全域智治集成改革,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发挥实质性作用,助推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深化流域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和协同治理,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推建设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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