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护航龙泉“林长制”

  本报讯(记者 叶浩博 叶炜婷 通讯员 金伟红 吴珂娴)让司法走进森林,做到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在哪里,司法保护就跟进到哪里。日前,龙泉市“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启动,森林“共享法庭”及“林长制森林法官”联络办公室于绿水青山间悄然成立。

  “这既是深化林长制改革的一项创新成果,也是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联动机制的有益探索,将大大提升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龙泉市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去年12月,龙泉市开始推行林长制,构建了“三长一员”(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的组织体系,但随着林业管理的需求不断提升,基层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法律知识不足、护林员管护法律基础薄弱的问题日益凸显。随即,龙泉启动“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将“共享法庭”与林长制“三长一员”组织体系紧密结合起来,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弥补了林长制推行过程中法律知识不足等短板。

  据了解,“共享法庭”不同于传统的人民法庭,它以村社为基本单元,镇街为基本设置,各类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为重要支撑,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发挥指导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等作用,进一步将司法资源下沉至基层末端。

  目前,龙泉市已经建成“共享法庭”276个,实现乡镇、村社“共享法庭”全覆盖,依托“共享法庭”应用案件604件,指导调解326次。而森林“共享法庭”则是进一步将“共享法庭”的数字智能与绿色司法服务有机结合,在与林长制的融合之下,更好实现森林资源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生态修复责任协同跟踪、环境保护多方位宣传等功能,助力打造浙江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Copyright 2002-2021 lsnews.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丽水网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3120180016 | 浙ICP备040008-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3677号
主管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丽水日报社
编辑部电话:0578-2127345
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571)88901234 手机:18806501498 传真:(0571)85175125 邮箱:zjsjx@zjncws.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公开举报电话 |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578-2127345 邮箱:2314875226@QQ.com
丽水日报社(丽水网)法律顾问: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王伟斌、蓝先锋、应相业
浙公网安备 33110202000139号

2022-04-29 1 1 丽水日报 content_310888.html 1 3 “森林法官+三长一员”协作机制护航龙泉“林长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