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迅员 毛美娟 赵凡辛)“提前2年解除了行政限制权力事项,撤出失信‘黑名单’,对公司来说实在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日前,浙江某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接到丽水市税务局稽查局通知后感慨万千,“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诚信纳税。”
该公司得以提前撤出失信“黑名单”,得益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于2022年2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可以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对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新《办法》的出台增加了信用修复的弹性,通过对失信行为‘打补丁’的方式,更好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丽水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进一步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新《办法》出台后,丽水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从105户失信主体名单中筛选出符合条件准予提前停止公布的纳税人共 11户,并第一时间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精准推送政策。此外稽查部门还组建青年党员服务队,主动送服务上门,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其完成提前停止公布的申请。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11户企业全部提前解绑“黑名单”。